美团没有牌照做支付?雷军:那我6亿不是白花了?

2016-02-29 20:14:37
野马财经 张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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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2月29日下午,微博认证用户 @熊大律师 熊万里发表微博表示,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称其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却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今天下午,微博认证用户 @熊大律师 熊万里发表微博表示,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称其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却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2月26日,美团支付正式上线美团APP。正式的,也是悄悄的,在Apple Pay、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支付行列里,多了一位“新面孔”。为何说他是“悄悄的”?小编发现,新增的“银行卡支付”这一方式,并非对应银行网银,而是美团自建的支付产品。


美团支付的开户和绑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基本相同。用户绑卡成功后,就可以在自己的美团钱包里看到账户余额和银行卡两个基础功能。


而且,如果用户使用美团支付付款,还可享受额外的补贴。




美团这一隐蔽的“小动作”,终于使其背后隐藏的真实意图浮出水面:进军互联网金融消费领域,打造自己的“支付帝国”。


进军互联网金融消费领域  美团叫板BAT


事实上,美团近年已经算是国内O2O消费的“排头兵”。2015年10月,其宣布和大众点评合并。美团在2015年上半年交易额470亿元,全年交易额突破千亿,大众点评全年在700亿元左右,双方占据了团购市场80%以上的份额,并且扩展至酒店、机票、电影等全品类O2O消费市场。


而后的11月,阿里确认退出美团。本以为美团不再“脚踏两条船”,从此投入微信支付的怀抱。没想到,如今看来,它是打算“自立门户”。


美团CEO王兴的野心,可不是成为BAT下面的一颗棋子。


2016年1月,新美团完成了首次融资,融资额高达33亿美元,估值达到180亿美元。


美团欲称霸中国O2O消费市场,已成为“司马昭之心”。


然而,这似乎并不容易。庞大的线下消费市场,的确是一个巨大的金矿,但并不是每一个挥着锄头的人,都能挖得到。美团在O2O消费市场地位稳固,在移动支付领域,同样撑起一片天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巨头,也绝非轻易可撼动。就目前看来,虽然覆盖了外卖、电影、酒店等众多场景,但美团支付并没有区别于其他支付方式的独特价值。没有差异,就没有优势,用户凭什么用你呢?


没有支付牌照 上面都是“然并卵”


“美团网从来没有取得过《支付业务许可证》,但是整个模式是彻头彻尾的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熊律师在举报内容里如是写道。


1 团购,用户在美团网上购买商家产品必须先将费用支付美团网,支付成功后美团网发放购买凭证即“美团网券”,到商家凭支付凭证完成消费。而这整个过程,有至少7天以上的账期(还需要商户主动提现,否则美团网在4周后才会给商户打款,打的款项均是用户消费后需要结算的款项,对于没有消费但用户已经支付给美团网的部分,沉淀收益如利息自然留在了美团网)。


2 美团网账户充值购买,用户先通过美团网的账号充值,充值后再购买美团网上商家的产品,这一过程中用户也是先将款项支付美团网。实际上,在这一过程中,美团是在交易双方进行了资金转移行为。


3.优惠买单,该业务是美团网所谓的快捷支付业务,用户到商家店内消费后,直接将消费金额支付到美团网在银行的账户,美团网收到该款项一段时间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对应的商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名单,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总共267家,里面并没有美团网或其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同样在这份举报里,熊律师也贴出了相应的法律条文:




在此条微博的回复中,还有人“阴谋论”地评论,熊律师是收了支付宝的钱,专门来“替人消灾”的……


小编试着联系到熊律师,他表示,他只是希望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具体处罚要看监管层的态度。


目前,监管层、美团对此都还没有回应,小编也不敢多说。但是,联想到此前有报道称,由于过往支付牌照发放较多,并且暴露了一些问题,监管层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重启牌照发放。这使得资本开始寻找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壳公司,进行收购。


现在想要买一个支付牌照的壳子,起价2亿。


2014年,万达以3.15亿美元收购了快钱68.7%的股权,并控股后者。


而就在前几天,小米创始人雷军也花了6亿收购捷付睿通,就为了拿下支付牌照。现在王兴想要分文不花,吃上这顿“大餐”。你说,雷叔的心理阴影面积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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