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股份深陷“行贿门”:送现金、送金条与高回扣,持续增持股价仍跌三成
作为医疗器械、耗材领域的行业龙头企业,威高股份(01066.HK)近期虽然不断增持股份,但股价却不断下探。
来源|港湾商业观察 作者|施子夫 王璐
与此同时,备受外界诟病的是,公司近期也深陷“行贿”事件,这也直接体现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今年1月和2月所披露的两起行受贿案。
官网及天眼查显示,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高股份,是山东威高集团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专注于医疗器械领域的发展。2004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每一天,全球有200多万医护工作者,偕同威高,开创健康未来。每一天,全球有2000多万患者,因使用威高产品减轻痛苦或恢复健康。
据悉,威高股份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高达100+,产品出口国家与地区也超过100个,全球合作医院、医疗单位超过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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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持,股价仍跌三成
2月12日-23日,公司发布了五份回购公告。2月23日,公司斥资31.42万港元回购6万股股份,每股回购价5.23-5.24港元。更长时间来看,2025年11月至今,威高股份也在不断回购股份。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全年,威高股份回购总金额累计高达上亿元。
然而,回购似乎并没有带来投资者的信心回暖。自2025年7月末至今(3月5日),威高股份股价跌幅超过三成。换言之,按近期增持价,公司持续“浮亏”。

机构来看,中泰国际2025年11月发布研报称,将威高股份目标价定为5.94港元,给予“增持”评级。综合以上情况,该行将2025-27E收入预测分别下调5.2%、5.9%、6.0%。股东净利润预测分别下调6.4%、5.4%、5.8%,但收入与利润均仍将实现正向增长。
中泰国际详细指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收入同比增加2.6%至32.6亿元(人民币,下同),因此公司的前三季度收入同比增加0.9%至约98.1亿元,收入略逊预期,但实现正向增长。各板块中,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业务分别受低值耗材与冲管式注射器集采的影响,但骨科产品销售下半年情况好转,介入与血液管理产品的销售收入则维持较快增长。由于冲管式注射器集采,公司的药品包装业务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0.1%,第三季度也仅为低单位数增长。该行预计短期内集采的影响仍存在,因此将2025-27E的药品包装业务收入分别下调8.9%、13.5%、13.4%。
高盛也在同一时间认为,威高股份药品包装及一般医疗耗材业务持续承压,因销量增长不足以抵消带量采购(VBP)带来的定价压力,尤其冲洗注射器业务,而且手术期间产品在疲弱宏观环境下的推进速度慢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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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案细节:送现金、送金条与高回扣
业绩层面所面临的压力之外,威高股份近期接连的行贿事件也备受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披露了两起行受贿案,分别为《慈某龙行贿案》和《郝某刚受贿案》。

值得关注的是,在两起行贿案中,都牵涉出“威高”名字。
《慈某龙行贿案》显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慈某龙犯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于2023年6月20日向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慈某龙为山东某某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销售分公司业务员,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贿送人民币现金395000元,美元现金9900元,200克商品金条一块;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内设科室贿送医用耗材销售回扣共计人民币现金119.12万元。
慈某龙行贿横跨时间从2012年到2020年。直接涉及到威高的也有多次: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慈某龙向时任普洱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护士长的罗某琼贿送山东威高公司精密输液器的回扣,共计人民币现金20000元,罗某琼予以收受并用于科室开支和在科室护士之间分发。
2017年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慈某龙向内分泌科副护士长李某贿送山东威高公司一次性输液器、静脉留置针等医用耗材的回扣,共计人民币现金25000元,李某予以收受并用于科室开支。
2018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慈某龙向普洱市人民医院普外烧伤科副护士长黄某贿送山东威高公司静脉留置针和超低密度精密输液器的回扣,共计人民币现金20000元,黄某予以收受并用于科室开支。
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慈某龙分4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手术麻醉科护士长刘某贿送山东威高公司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医用耗材的回扣,共计人民币现金100000元,刘某予以收受并用于科室开支和在科室护士之间分发。
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慈某龙分7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儿科护士长万某、刘某英等人贿送山东威高公司静脉留置针等医用耗材的回扣,共计人民币408200元、面值50元的超市购物券500张,万某、刘某英予以收受并用于科室开支和在科室护士之间分发等。
国家医疗保障局强调,医药商业贿赂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加重医药负担,使得医药产品销售从实际临床价值和产品的竞争力转为以高返点和高回扣驱动的不当竞争。本案中,行贿人就输液类低值耗材多次向医院内设科室给予回扣,以期获取竞争优势,提高销售数量。因回扣被不断垫高的价格,明显背离了“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定价原则,虚高部分没有形成企业正当盈利,也没有用于创新和质量,而是妨碍公平竞争。近期,各地陆续开展了输液器、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充分尊重临床需求、保障临床供应的前提下,进一步挤掉虚高价格空间,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云南省医保局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督促失信企业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失信行为,拒不纠正的按规定采取处置约束措施,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郝某刚受贿案》也同样如此。2006年8月至2022年8月郝某刚担任平度某医院骨科负责人,主持工作。2012年6月至2022年8月,郝某刚利用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为医疗器械供应商李某刚和陈某军在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李某刚238.498万元,收受陈某军共计127.147万元,以上共计365.645万元,上述钱款被用于其家庭和个人消费支出。
2010年,李某刚邀请医院设备科负责人徐某宝和郝某刚到威海考察其代理的威高牌钢板类医疗器械;2011年,在征得郝某刚同意后,李某刚和陈某军二人代理的钢板类医疗器械均进入医院采购目录。每月底供应商向被告人郝某刚核对使用明细,由郝某刚在核对单据上签字后再与设备科进行确认,供应商提供发票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2012年5月,李某刚主动与郝某刚约定,每月按照使用钢板类医疗器械(部分利润低的除外)价格的30%以现金形式给予回扣,其中郝某刚单独占钢板价格10%的回扣,科室占20%的回扣。自2012年6月至2022年9月,郝某刚个人收受回扣238.498万元,该部分回扣被郝某刚与家庭财产混同,用于家庭支出及个人消费。
2013年底,陈某军主动与郝某刚约定,每月按照使用创生钢板类医疗器械价格的40%左右、关节类医疗器械的20%左右给予回扣,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账到郝某刚实际控制的账户,由郝某刚与科室平分。从2014年2月至2021年9月,郝某刚个人收受回扣127.147万元,该部分回扣被郝某刚与家庭财产混同,用于家庭支出及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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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合规”?
据悉,威高股份表示,慈某龙的行为系个人行为,公司已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然而,这一说法显然无法令外界信服。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涉案人员以公司业务员、代理商身份开展业务,具备长期性、组织性、利益归属性,威高试图将行贿事实仅归咎于员工的个人问题,试图掩盖内部合规漏洞,不仅造成品牌声誉严重受损、市场信任崩塌,更直接冲击业务布局、渠道网络与资本市场估值。在业务拓展层面,威高应开展风险排查,重构销售模式,杜绝回扣营销,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和模式,将反商业贿赂贯穿全业务流程。积极研发核心业务和提高创新能力,从而形成专属核心竞争力。
付建强调,贿赂的销售模式严重损害企业公信力与行业口碑,同时可能会被信用惩戒,面临集采限制,业务拓展受阻等实质风险。同时也暴露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合规治理上的明显短板,进一步压制资本市场估值与融资空间。即便公司将责任推给个人,也无法掩盖其在业务扩张下公司存在不合规经营模式的缺陷。公司必须彻底摒弃依赖回扣的传统路径,主动向监管报备整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加快向产品创新、降低成本同时积极发掘其他优势才能从根本上规避法律风险,挽回市场与资本信任。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也指出,威高股份所处的高值医用耗材领域,天生就是医疗腐败的重灾区。与药品相比,耗材具有更强的定制化特征和技术壁垒假象——同一类骨科钢板,不同品牌间价格差异可达数倍,但临床效果的差异往往难以量化评估。这种信息不对称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郝某刚案涉及长达十年的受贿周期,慈某龙案则呈现‘双轨并行’的行贿模式:既向个人行贿(现金+美元+金条),又向科室提供销售回扣。这种‘点对点+点对面’的立体化行贿策略,恰恰反映了耗材销售领域的潜规则已高度系统化、制度化。”
柏文喜进一步刨析:郝某刚案中“每月底核对使用明细、签字确认”的流程,暴露了临床医生深度介入采购决策的制度漏洞。当销售人员的KPI与产品入院数量、使用量直接挂钩时,商业贿赂就从个体道德问题演变为组织生存策略。
柏文喜表示,行贿丑闻将迫使威高股份承担三重成本转嫁:销售成本上升:合规化转型需要重构销售团队,从“关系驱动”转向“学术推广”,人员培训、合规审查、第三方审计等费用将大幅攀升;机会成本增加:新产品的入院周期将延长,原有“快速突破”策略失效,在竞争对手(如乐普医疗、微创医疗)的合规建设对比下,可能丧失市场窗口期;资本成本上扬:ESG评级下调、机构投资者撤资风险、银行信贷收紧,都将推高融资成本。郝某刚案涉案金额365万元,但可能引发的市值蒸发将以亿计。
公司当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合规”:独立合规委员会:在董事会下设由外部法律、伦理专家组成的合规委员会,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切断管理层对合规事务的干预;合规官(CCO)制度:设立首席合规官,赋予其“一票否决权”,对高风险业务、高风险客户进行前置审查;举报人保护机制:建立匿名举报渠道,对销售环节的异常资金流动、异常合同进行内部稽查,避免“慈某龙式”个体行为长期失控。合规不是成本,而是最长期的投资;清廉不是负担,而是最坚固的护城河。
公开资料显示,威高股份在全国设有25个销售办事处、38个客户联络中心及170家城市代表处。(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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