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新规来了!专家强调投资的适当性原则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独角金融讯 资产新规终于落地。
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遵循的五大原则,对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产品作出具体说明,并将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做出分类。
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此外,《意见》对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运用受托资金进行投资、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做出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量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近期监管动作不断。4月初,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对网贷机构的资管业务进行了特别规定。
早前在中央财经会议上,高层指出,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握好出台政策的节奏和力度。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金融风险情况,采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对独角金融表示,“从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看,金融风险监管正在加码。”
另外,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此前还对独角金融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重要性。在2015年,他就强烈反对一些传统金融通过分层,向公众抛售劣后资产,这严重违背了投资的适当性原则。
回归到本次《意见》的发布,则是按照立足主业、分类监管,防范风险;规范市场秩序与激发市场活力并重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指出,在充分考虑市场影响的基础上,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对新发生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行为,严格按照新的监管要求执行;对《意见》发布前,涉及以非自有资金投资、通过不正当关联交易投资等行为,进行规范。对于不符合要求、确需市场退出的,依法积极稳妥实施市场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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