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工作局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3月15日起施行
《意见》将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
独角金融讯,3月18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央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北京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发展与大国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业。
《意见》共计提到14条,第一条就是降低金融信贷成本,主要分为三部分:规范金融机构收费和信贷行为,推动在京法人银行自主减免1—2项收费项目;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鼓励在京融资担保机构不收取企业客户保证金;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
此外,《意见》还提到压缩金融信贷审批时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同一类型小微企业客户优化信贷审批机制。
贷款抵(质)押物范围也将会拓展,《意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收益权、排放权、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业务发展。
针对小微企业,《意见》还提出要定制小微企业针对性金融服务。推动在京银行机构对于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实行单独管理和业绩专项考评,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制定奖励政策,尤其是对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重点给予奖励倾斜。
据悉,《意见》将从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
(作者:吴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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