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记录保存销售环节 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

2017-11-01 15:58:25
独角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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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1

“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可回溯管理的,一是保险公司内部要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追责。二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说停业整顿。”​

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_fin)讯,今日,河北保监局下发了《中国保监会进一步细化保险销售过程可回溯要求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文。文中强调,中国保监会出台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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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中国保监会官网)

 

《办法》中提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电话销售时应全程录音;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产品宣传、销售文本、投保人操作轨迹等互联网保险业务交易信息;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销售的),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并在《通知》中明确了录音像业务规范和“用语示例”,主要录制信息包括投保人意见、投保人注意事项、销售人员证件、投保产品详细信息及签字文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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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中国保监会官网

 

《办法》正式实施起,保险销售行为被进一步规范。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巡视员、副局长罗青在10月31日的《保监会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可回溯管理的,一是保险公司内部要依照内控制度进行追责。二是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比如说停业整顿。”


当日,保监会对外公布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中华联合财险、华安财险、、渤海财险、安盛天平财险、光大永明人寿国华人寿6家保险公司,共计罚款121万元。除国华人寿外5家企业均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

 

保险电话销售乱象在行业内泛滥已久,“套路”很多,触目惊心。有的推销员在电销过程中语速很快,在客户没有听清楚、稀里糊涂的情况下,就给客户办理了保险产品;还有的销售人员夸大理财保险收益率,以超高的收益率哄骗消费者,最后到手才几十元,甚至要求退保时还扣除1000元本金;更有甚者还通过非法购买高净值人群信息,来实现电话推销的目的。

 

无疑,《办法》和《通知》的正式实施,将有效整顿保险销售乱象,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并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规范保险销售服务行为,固化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有助于在纠纷调解、投诉处理、法律诉讼过程中迅速查明事实,提高消费者保护工作效率。


作者:杨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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