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存款全军覆没:当银行做起流量生意,你的存款还安全吗?
银行不断调高收益率,暗藏风险。
来源:金角财经(ID:F-Jinjiao)
作者:金一边 金一猫
新的恐慌,从支付宝开始。
上周五,支付宝下架了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对持有互联网存款的用户,其理财页面中的银行存款产品已经进行了下线处理,已持有银行存款产品的用户,则不受影响。
随着支付宝的这一动作,其余互联网平台也紧紧跟随。截至目前,百度度小满、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360金融、小米金融、陆金所等平台的互联网存款已经下架。
互联网理财产品,这个曾经被许多银行看作创新的业务,正式迎来了终结。
而在它流行的这两年间,互联网存款成了众多中小银行实现“阶级跃升”的秘密武器,让它们从地方小银行,一跃成为实质性的全国性银行。在这个过程里,平台也获得了流量和利润。有银行就因此而飞速发展,又因此而“一夜返贫”。
究其根本,互联网存款产品背后的逻辑,和P2P有着极为类似的地方:都把金融变成了流量游戏。
全面下架
2019年,吉林一家名为亿联银行的小银行,迎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
这一年上半年,亿联银行的存款、贷款规模都有着量的飞跃。资产总额从134.36亿元上升至281.24亿元。其中,其中贷款总额为179.58亿元,期初为51.9亿元,多了127.68亿。但存款总额涨得更多,从86.56亿涨到了239.56亿,多出153亿。
对这家地方商业银行来说,这个变化非常突然。
吉林亿联银行2017年开业,是东北首家民营银行。但是,开业当年,亿联银行没能迎来“开门红”,反而亏损了0.57亿元。到了2018年,亏得更厉害,当期亏损加剧为1.49亿元。
连续亏损之后,突然迎来爆发式发展,背后的秘密就在于,他们搭上了互联网金融平台这艘大船。
2018年,亿联银行研发了"增亿存""用亿存"等10多款创新存款产品,在陆金所、小米金融、京东金融等平台上线,那一年,其各类存款产品累计销量超过150亿元。
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这些中小型银行来说,就是强力催化剂,不管你是多小的银行,只要跟他们合作,短时间里就能让你的存款规模一增再增。
除了吉林亿联银行,还有山东蓝海银行也因此受益。在进军互联网存款后,存款余额从108.85亿元增至225.43亿元。福建华通银行则通过互联网存款,使得存款余额从14.36亿元上升到70.77亿元。
如果你当时翻看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银行存款产品,你会看到诸如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天府银行、西藏银行、湖南三湘银行等一批听都没听过的银行,正在大肆吸纳存款。
但是,互联网平台的羊毛岂是那么容易薅的。
这种模式,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就像是鸦片一样,一旦沾染上,就很难戒掉。2020上半年,亿联银行的半年度报告显示,其各项存款余额为258.20亿元,增幅仅为3.04%。
相比前一年,说是暴跌也不为过。
论及原因,是今年3月4日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总的来说,要求一些此前计息不规范的存款“创新”产品,进行整改。
而现在,整改演变成了全面封杀。
近期,互联网平台下架银行存款产品,已经演变成行业趋势。
金角财经发现,目前多数互联网平台中都已找不到银行存款产品的踪迹,此外,还对不同的用户展示了不同的页面。
例如,曾经在平台购买过互联网存款产品的用户,在支付宝中仍然可以看到相关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例如,现在打开支付宝,银行存款的入口仍然存在,进入银行存款界面后,可以看到支付宝正在推荐的百信银行的“月鑫宝”存款产品。百信银行是中信银行和百度联合发起成立的独立法人直销银行。
此外,还有湖南三湘银行,盛京银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等少数几个银行,仍然有在售的存款产品,这些产品现在全都可以购买。
至于没有购买过相关产品的用户,其支付宝理财页面直接没有了“银行存款”产品的踪影。
在其他的互联网平台中,这一现象同样存在。
在百度旗下的度小满平台上,“银行精选”板块,工商银行、众邦银行、营口银行等46家银行显示称“暂无在售产品”。
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携程金融已经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中国平安旗下的陆金所平台也已停止上架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腾讯理财通的“银行类”产品板块则已无显示。
至此,几乎所有互联网公司App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都消失了。
非法的“金融创新”
互联网存款产品,事实上是一个非法的“金融创新”。
在这个创新产品的背后逻辑中,银行提供存款产品,但却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发售。换句话说,就是互联网金融平台帮助银行在拉存款。
然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凭什么可以这样干呢?
答案是,只要胆子大,非法生意也不怕。
在国内,不是什么机构都可以向公众吸纳存款的。
《储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
那么,什么是储蓄机构呢?
《条例》第二条也有明确规定: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也就说,只有银行和信用社等才能办理储蓄业务。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平台并非《条例》规定的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
这其中,互联网金融平台实质是打了一个擦边球。“我没有经营存款啊?我只是帮他们宣传而已!”
但是,这些平台都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存款营销,从来就是存贷款业务的一部分。
就好比你从中介那里买房,结果房子出了问题,中介也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这个中介还没有中介的资质,那问题就更是严重了。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就表示,这类平台没有相关业务的金融牌照,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实质是“无照驾驶”开展金融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原本你只是想在互联网平台找一个高利息的存款产品,万万没想到,却是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而这,也是互联网存款产品被下架的原因之一。
既然明知是非法金融活动,为什么这些中小银行仍然对互联网存款产品趋之若鹜?
事实上,这些互联网存款产品背后,都是中小型的地方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的设立目的,也是为了给当地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但是,奈何小银行并不想一直做小,而是想着怎样做大。于是,互联网平台成了最好的延伸网点。
在互联网金融业里,这种所谓“创新”叫做,用流量思维做金融生意。
把金融变成流量游戏
要知道,金融的核心是信用,信用在机构的体现,是风控。
而一些中小银行在互联网平台揽储,为了能吸引到更多的用户,利息也给得比较高。
据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以3年、5年期为主。1年期利率最高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
还有更高的。根据证券时报,不少民营银行推出的存款产品收益最高可达近5%,部分平台为揽客在收益补贴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其补贴的收益率甚至达到了6%,使得平台销售部分产品1个月年化收益率可达7%以上。
孙天琦同时指出,除了年化高达7%的利率,银行还要向平台支付“导流费”。
一家民营银行合作的金融科技平台可达十多家。比如吉林的亿联银行,其2020年三季报显示,亿联银行目前存款合作平台13家,如京东金融、陆金所、美团、小米金融等。
这意味着,它要给13家平台支付“导流费”。
导流费到底会是多少?当初P2P平台让财经自媒体或者财经大V导流时,收取的费用,是投资总额的年化6~7%。世道变迁,这些互联网平台不大可能会那么干。
但不管怎样,7%的年化利率加上13家平台的“导流费”,成本超出7%,这本身已经很高了。再算上综合成本、运营成本,以及银行需要的盈利空间等,这显然会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数据。
所以,银行为了平衡成本,维持正常运转,基本都不会把揽到的这些钱投给回报低,周期长的实体企业,它们更多会把这些揽回来的钱贷给或者投向高杆杆、高回报的投机领域。
问题是,高杠杆、高回报一定意味着高风险,一旦中小地方银行贷给或投向的业务出现泡沫破裂,这样的模式就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以它们自身的资本实力,是没办法应付得了的,最后的结果一定是破产。
此情此景,是不是跟当年风靡一时的P2P的味道呢?
那时的P2P,他们的重心不是信用,也根本不是金融,为了把更多钱圈进来,变成了一个搞流量的平台。
没错,就是流量,流量就是天量的钱,流量轻易就会冲破边界。
围绕流量做生意,让国内的互联网金融更像是电商,只追逐数据和利益。
后果很严重
P2P会爆雷,银行也会破产。
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20多年前,中国第一家倒闭的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所经历的事件,就是前车之鉴。
1990年代,海南被划为经济特区,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房地产业,出现了惊人的爆炸式增长。
于是,当时的海南中小&地方银行,也就是海南各地的信用社,不顾自身的资本充足率和资金实力,以高利向民众吸纳存款,然后贷给房地产企业,以谋取暴利。
结果可想而知,随着海南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海南各地信用社贷出去的巨额资金收不回来,实质性破产;最后,海南5家破产的信用社债务关系被海南发展银行托管,其他资不抵债的29家信用社也被并入海南发展银行。
可这样操作也无济于事,海南房地产泡沫和投机过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海南各地信用社的资金黑洞,最后把海南发展银行也拖垮了。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海南发展银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家破产的银行。
除了海南发展银行,还有众所周知的包商银行。
包商银行破产重组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存款规模过大,而这些存款不能全部发放出去。
银行通过高息吸储,每个月都支付给用户高昂利息,银行压力大,就会把钱放给资质不好的企业或个人,甚至把钱借给其它金融机构进行非法用途,比如,金融小贷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这些钱去想不明,最后这些钱可能被拿来放高利贷或投资高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比如股票、房地产。
以新还旧的某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塌。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互联网存款产品是一个新兴事物,制定好相应的监管法律和风险控制机制再上线,不管对于银行还是互联网公司,又或是我们每一个人,这一脚刹车都是有必要的。
别等它像“洪水猛兽”一样以更高的利息揽储,把金融变成流量游戏,那时候,一切就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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