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部委联合出拳,e租宝们还敢做虚假广告么?

2016-04-28 07: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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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8

4月27日上午,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4个单位组织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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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显示,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强化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是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和新风险点,将成为监管和防控的重点。

 

由此看来,案件频发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又迎来更严监管。

 

会议资料还显示,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点工作是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广告管理。




为了加强广告管理,将于5-7月继续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研究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百度搜索等新兴媒体发布融资类广告的管控。

 

在近期爆发的百亿级案件中,大多数平台都是通过名人站台、明星做代言人、电视广告打响知名度,然而通过过度广告宣传的都是虚假信息,让一些不明真相的投资人上当受骗。平台崩塌之后,甚至引发追讨代言人的现象。

 

当了背锅侠的黄教主。


 


频频为问题平台站台的郎教授更是站在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企业进行品牌宣传无可厚非,然而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让不明真相的小白用户辛苦攒的钱付之东流这种行为令人不齿。虚假广告宣传的泛滥,急需监管层叫停。

 

那些年,让我们上当的虚假广告

 

e租宝

 

在1月1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丁宁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张敏、丁甸、雍磊、许辉等4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彭力、刘静静、朱志敏、王之焕、谢洁、齐松岩、杨翠致、宗静、李倩倩、杨翰辉、姚宝燕、杨晨、刘田田、张传彪、王磊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胡少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对上述21人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因证据无法证实范斌、马锐、薛敏、刘建胜等4人参与了非法集资犯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4人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曼曼虽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因尚在哺乳期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作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今天处非办召开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提供的材料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e租宝这一典型非法集资案例的最新查处情况。

 

根据材料,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

 

e租宝事件尚未终结,即使对相关负责人定罪,投资人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我们还不清楚。

 

e租宝的崩溃让人猝不及防。谁曾想到那些铺天盖地的宣传,光鲜华丽的外表之下,空无一物。



e租宝式的过度宣传并不是特例。很多问题平台在对外宣传上和它走的是同样的道路。

 

然而,广告宣传规模做的越大,倒台后打脸打的也越响。这些让人们上当的广告,会不会让人们对广告这种宣传方式再无好感?

 

拒绝虚假广告,投资人喊你回来好好搞业务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宣传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烧钱推广的重点已从单纯获客向获客及品牌建设双向推进。如何在这几千家企业中脱颖而出,增强投资人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广告尤其是在知名平台做广告成为了快捷、高效的宣传方式。



人们现在对互金行业缺乏信任,尤其是“网贷”行业,知名媒体的公信力、权威性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众多企业品牌强大的背书,这对急需增信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尤为重要。然而,虚假广告的造成的后果就是媒体、平台的公信力双双缺失。

 

虚假广告急需整治,媒体的公信力需要重建,对于互金企业来说,避免过度的对外宣传,深耕业务,服务投资者,通过用户之间的口碑传播来打造自己的影响力或许才是品牌建设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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