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悬赏黑公关”,比亚迪到底想干什么?
12月28日,比亚迪网络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号发文征集有关对比亚迪进行黑公关操作的线索及证据,若经公司查证属实,将奖励5万至100万,文末还给大众提供了举报的途径。
来源/财视传媒
12月28日,比亚迪网络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号发文征集有关对比亚迪进行黑公关操作的线索及证据,若经公司查证属实,将奖励5万至100万,文末还给大众提供了举报的途径。
这篇关于“黑公关”的“悬赏文”一经发出,便引起了广泛热议。
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什么样的内容属于“黑公关”?
据悉,今年11月下旬,有媒体报道,在北京壹号底下车库内,一辆比亚迪秦Pro EV车型发生无缘故自燃。事件发生后,比亚迪汽车官方回应,“现场火情及时扑灭,未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比亚迪称,车辆于2019年初销售,具体原因,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起火车型暂未确认。这一事件的报道将电动车起火问题推到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比亚迪等电动车的安全性也引发人们担忧。
另外,有媒体提到,这已经不是比亚迪电动车第一次发生起火事故了。去年10月末,秦Pro EV在烟台特来电充电站充电后发生自燃。同时报道指出,比亚迪曾经说过自己的电池15年0事故,但面对多次的自燃情况,比亚迪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事故原因。
那么问题来了,类似上述的报道,属不属于“黑公关”?在当下比亚迪只发出“悬赏文”,并没有给出示例或具体指引的情况下,恐怕对其的判定也莫衷一是?或者只能由悬赏方裁定?
因此,比亚迪这则文章里有一个常识性的问题,那就是究竟什么样的内容属于“黑公关”?
法律给出了明确定义吗?还是最终的判定只是比亚迪一家之言?要知道,判定一篇文章是否属于“黑公关”,应该经由具有相关职能的机构经过一定的程序方可认定。
而比亚迪这篇说法模糊的“悬赏通告”,又将法律或相关机构置于何地?
这不免让人猜想,若这种“悬赏通告”继续下去,那么如果有一天比亚迪产品真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恐怕也没有个人或者媒体敢在网络上置喙了,最终网络上只会更多地保留其正面的、积极的、向上的信息,呈现出“一言堂”的局面。
当然,也有人提出质疑道,说这次比亚迪是想通过这则通告封掉百姓和媒体的口,砸掉大家的“笔杆子”。但截至目前,比亚迪方面没有就此进一步说明。
今年以来,比亚迪的“争议操作”还不止这一次。
今年下半年,周末画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卢克文做时代的同行者》的疑似比亚迪宣传稿,文中将卢克文称为“当代鲁迅”,这一充满争议的比喻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卢克文是谁?今年8月21日,他发布一则关于本拉登的言论和一篇以塔利班为主体的文章,引发了广泛的争议。8月22日晚,卢克文的知乎账号被禁言。8月23日,微信上无法搜到其公众号,仅存备用号及视频号。而在全国拉闸限电之后,卢克文又发文称,限电是“国家在下一盘大棋”,是“一场国与国之间的金融战”。如此言论遭到网友的批评,央视也发文严厉批评“大棋论”,称“诸如此类的‘大棋论’缺乏对受影响企业、居民的共情,只有传讹惑众、增加矛盾,目的无外乎制造流量,收割韭菜”。
很显然,跟所谓的“卢克文事件”类似,比亚迪这次表述模糊的“悬赏通告”所呈现出来的公关打法,除了引发莫名其妙的争议之外,也很难让人将其与“国内顶级企业”的名头划上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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