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能任性了,新三板企业定增募资得这样花!

2016-08-11 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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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1

股转的这一最新解答从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以及股票发行方案的信息披露要求三个方面对募集资金行为进行规范。


2016年8月8日全国股转公司又一次发布了有关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以及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行为的规范解答《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下文简称“解答”)。


股转的这一最新解答从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以及股票发行方案的信息披露要求三个方面对募集资金行为进行规范。这是股转公司第一次作为监管者对挂牌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行为进行规范,我们通过比较沪深两大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管理的规定后发现有以下几点类似与差异:


沪深两所与股转系统募集资金使用规定之对比


1、使用原则


三个监管机构中,上交所与股转系统均明确指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深交所则明确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用途进行使用。实际上深交所的规定范围相对广泛,可以理解为不仅限于公司原主营业务。


2、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首先按照是否为金融企业来进行划分,对于非金融类企业设定了针对性的负面清单,三个监管机构一致提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中,股转系统还在原沪深两所的募资办法基础上,将原深交所对闲置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使用限制也纳入新三板挂牌企业募集资金使用限制之中,足见股转系统的监管标准之严格。


在对企业划分金融类分别规定募资负面清单后,三个监管机构均针对全体上市/挂牌企业提出“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3、闲置资金使用 


对于闲置资金的使用,三个监管机构也一致认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将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中。仅深交所提出补充指出,闲置的募集资金还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针对这一点,上交所并未明确规定,而股转系统则将其上升至整体募集资金负面清单,当然这就包括了闲置资金。


4、关联方占用/挪用


作为监管机构,交易所对于公众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的要求中另一共同点就是充分保护企业、其他股东的利益,规定募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以此来保障企业所募集资金能够用到应该用的地方,避免企业募资变成大股东的提款机。


5、募投用途变更


交易所对于企业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也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指出“应当按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过,在上交所的管理办法中还多了“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变更”,这一要求较深交所、股转系统的规定增加了需要征求意见的主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


联系与区别


从上文中的对比可以看出,股转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实际基本照搬了沪深两大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使用原则、负面清单、闲置资金使用、关联方占用/挪用、募投用途变更方面的规定都几乎一模一样。但我们还是发现了细微的差别,主要有两点:


1、股转负面清单增加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规定


募集资金不允许买股票这一点在上交所的管理办法中没有体现,而在深交所的管理办法中针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中有限制。在本次股转系统的规定中,募集资金用途的负面清单也可以视为股转对新三板上某一类募集资金“为国护盘”投资机构的针对性限制。


2、股转系统负面清单没有规定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后可否质押


有别于上交所“投资产品不得质押”的规定,深交所和股转系统均未对于企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后可否质押进行约束。关于这一点,可以用一个例子来理解。


一个精彩的案例


根据2016年7月29日拟挂牌公司福建华厦伞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一般人可能会认为不就是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吗,这家公司并不是这么简单的操作,“2014 年、2015 年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是购买中国农业银行晋江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质押贷款,即企业先行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再将该理财产品质押给银行,以获得银行贷款。公司趋于可以赚取理财产品利息差收益的盈利模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为 7.5%左右,而农业银行 2014 年短期贷款的年化利率为 5.6%左右),于是通过购买农行的理财产品获取银行贷款,获得贷款后再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再获得银行贷款,如此循环,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7,270万元。公司挣取约 2%的利息差收益。”从披露的信息看,这样的赚钱手法还是给企业带来了不少收益的,2014年收益225.13万元人民币、2015年收益43.27万元人民币,要知道该企业同期的净利润分别为265.93万元人民币和415.40万元人民币。


数据来源:《福建华厦伞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如果不是由于 2015 年的理财收益急剧下降,该公司或许依然在使用该种方式赚取利差收益。虽然该企业不是用募集资金做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但依然可以让看到此种操作手法用于募集资金带给投资人的不良影响。


实际上,从股转系统发布的最新募集资金使用规则可以看出,监管层对新三板企业的监管标准已经与上市公司趋同。不论市场对于监管层的这一规定褒贬如何,从长远看都是利于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的。


特约研究员  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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