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与担保公司怎样的合作方式才是最好的?
5月12日,P2P行业又一惊天大雷爆出,与重庆P2P平台易九金融合作的大型国有担保公司贵州省能源担保公司2.5亿元项目出现逾期,数百名投资者聚集重庆易九金融公司进行维权。而易九金融方面表示,自己作为信息中介平台,既不是投资方也不是负债方,更不是担保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不允许平台兜底。
5月12日,P2P行业又一惊天大雷爆出,与重庆P2P平台易九金融合作的大型国有担保公司贵州省能源担保公司2.5亿元项目出现逾期,数百名投资者聚集重庆易九金融公司进行维权。而易九金融方面表示,自己作为信息中介平台,既不是投资方也不是负债方,更不是担保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不允许平台兜底。
P2P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出现问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前两年更加夸张。本是很好的联姻,为何换来这样的结果。
按照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处理抵质押物后如果还无法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及利息才会涉及到担保公司的连带责任,但现在为什么项目出现逾期后投资人首先要担保公司欠债还钱呢?其主要原因在于原始的债权其实不在P2P投资者身上,投资者投的其实是担保公司债权转让的项目,担保公司承诺担保并回购,这样一来原始借款人是否有真正抵押其实跟投资者没有多大的关系了。
大部分投资者认为自己投的是有抵押有担保的标,其实跟信用标没啥区别(这里的信用就是担保公司的信用),所以易九金融说自己既不是投资方也不是债务方更不是担保方也是有道理的(当然目前这么做大部分投资者是无非接受的)。
那么P2P平台与担保公司到底应该怎样合作才是最好的?学霸哥认为这样的合作模式是最可行的,几方关系如下:
投资者:通过P2P平台借款给借款者,同时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需要担保方对借款项目及P2P平台进行担保;
P2P平台:展示借款信息,提供借贷通道,代办相关手续,代保管借款者抵质押物及手续处理;
担保方:可自行选择是否按照投资者要求对借款项目及P2P平台进行担保;
借款者:给出自己愿意付出的利息及提供相关材料给P2P平台保管;
在这种模式下,对于各方来说都比较合理。对于投资者可直接拿到原始债权,如果出现问题,可交由P2P平台代为处理抵质押物,再找担保方处理担保问题;对于P2P平台,确实做到了真正的信息中介平台,不需要考虑借款违约的风险;对于担保方,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担保项目;对于借款者,只要给出自己愿意付出的成本及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即可,至于利益分配问题由投资者、P2P平台、担保方三方自己商议即可;这样的模式下,一切都比较透明,各方各付其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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