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金安全委员会点名,吉鑫贷、汉金所、理想宝涉嫌自保!
6月6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文简称:专委会)发布关于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自保的巡查公告,指出吉鑫贷、汉金所、理想宝三平台担保方与其各自的经营主体存在关联嫌疑,涉嫌自保。
6月6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文简称:专委会)发布关于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自保的巡查公告,指出吉鑫贷、汉金所、理想宝三平台担保方与其各自的经营主体存在关联嫌疑,涉嫌自保。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下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自融自保。
若三平台关联问题属实,过渡期后或将面临被取缔的风险。
专委会公告原文如下:2017年5月下旬,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以下简称 “技术平台”)巡查发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自保,具体如下:
“吉鑫贷”官网披露“吉林省吉晨 投资有限公司”为“抵押标”、“担保标”等产品的担保方;但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吉林省吉东 方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汉金所”官网披露“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樱花系列”定期理财产品的担保方,但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理想宝”官网披露“深圳市保兴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为“收益保”、“U享理财”等产品的担保方,但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该担保方与其经营主体(深圳市理想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嫌疑,该平台涉嫌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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