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占中国贸易总额超1/4
日前,由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大连东北亚大数据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大连瀚闻资讯有限公司共同编写的《“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7》正式发布。
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张炜炜
日前,由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大连东北亚大数据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大连瀚闻资讯有限公司共同编写的《“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2017》正式发布。
该报告是业界首部利用大数据方法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情况进行研究的大型专题年度报告。以“一带一路”贸易合作现状分析和趋势预测为核心,采集调用了8000多个种类、总计1.2亿条全球进出口贸易基础数据,从双边贸易额、贸易商品、贸易主体、贸易方式、合作模式等多个维度,全面客观分析了2016年“一带一路”贸易合作总体格局,中国与沿线64个国家、中国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现状和发展态势。
报告显示,2010年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占中国贸易总额比重整体上保持增长,2016年比重达到25.7%,说明沿线国家对我国贸易的重要性稳步提升。东南亚、西亚、北非是我国与沿线国家开展贸易合作的主要区域;中国与东欧的贸易增长最快,其次是南亚地区;东南亚是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越南超越马来西亚,成为沿线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内,华东、华南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分别位列前两位,合计占全国的67.7%。广东与沿线国家贸易规模最大,其次为江苏、浙江、北京。
报告对沿线国家展开综合评价,归纳总结出4种合作类型。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贸易规模大、产品广,为“全面合作型”;巴基斯坦、波兰、以色列、匈牙利等国为“潜力增长型”;俄罗斯、沙特阿拉伯、蒙古等国单个产品贸易额占比超过50%,为“结构单一型”;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国为“有待加强型”。
报告也把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情况进行分型归类,结果显示,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的贸易规模大、产品广,为“全面合作型”;山西、河南、宁夏、吉林、山东、新疆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为“快速增长型”;福建、广西、辽宁、天津、重庆、河北、云南、安徽、江西、黑龙江、湖北、四川处于中游,并出现下降,为“优化调整型”;内蒙古、湖南、海南、陕西、甘肃、贵州、青海、西藏贸易规模较小,为“有待加强型”。
从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看,出口额最高的产品为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其次为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从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看,进口额最高的产品为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等;其次为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反映出中国在与沿线国家贸易中,既是电气、机械等工业品的输出大国,也是能源、电气产品的消费大国。
报告还显示,自2011年以来,民营企业出口额占中国出口总额比重始终保持最高,且比重逐年上升;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在出口总额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下降趋势。此外,一般贸易方式贸易额占出口总额的63.5%、进口总额的55.7%,占据绝对优势,其次为加工贸易,另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进口中比重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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