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整治违规举债

2017-02-21 16:57:28

今年1月财政部对内蒙古、山东、河南、重庆等地的部分县、市政府与个别企业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开出问责函,要求被点名地区和机构分别进行核实,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在问责函中,财政部特别提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下称:43号文)。而43号文提出,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u=453484191,710740137&fm=21&gp=0.jpg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时没有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