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近日下发了《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撤回股票发行备案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备案文件一经接收,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不得撤回或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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