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财政奖补措施鼓励直接融资 新三板补50万 2016-02-29 14:15:18 《四川省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日前出台,明确由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融资等,以鼓励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其中,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50万元。 为支持债权融资,对2015年10月1日后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省级财政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分档分段贴息,每户企业每年累计贴息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融资用于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重点项目的企业,贴息比例分档对应提高2个百分点,对中小微企业,在贴息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