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网约车终获合法地位
2016-07-28 17:02:427月28日,交通部、工信部等7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分7章40条,涵盖总则、 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方面内容。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
文件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私家车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其一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其二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标准的车辆。并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出台该法规满足了人民迫切需要的深化既有的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改进和提升它的服务的要求,且对日益成熟火爆的新兴网约车市场严格加强监管要求,量身定制监管模式。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