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省领导小组应形成机构分类清单以及清理整顿状态分类阶段总结报告,并于2017年6月底前报送。各省领导小组将于2017年7月起组织对各地清理整顿的督查和中期评估,整改验收需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及验收。(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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