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问题”疫苗风波持续发酵 本周连续5日跌停
制“劣药”的长生生物还有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前科".
野马财经 邹婧
7月19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处罚文件,长春生物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后结果为“效价测定”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决定书》称长春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已于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并作出没收库存“百白破疫苗”、没收违法所得、予以258.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明,长春长生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万支,已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万支,现库存186支。
今日,“百白破疫苗”不合规事件再度发酵。
长生生物7月20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6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表示对长春生物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事高度关注,要求长生生物认真自查并说明百白破停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同时关注函提到,吉林药监局早在2017年10月27日已对长生生物予以立案调查,要求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野马财经(微信号:ymcj8686)查阅深交所网站长生生物发布的公司公告后,未发现其披露2017年10月27日吉林药监局立案调查一事。
另外,关注函要求长春生物就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均已停产的现状说明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图片来源:深交所网站
7月17日,长生生物就曾收到一次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54号),事关其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科技”)冻干人用狂犬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7月20日,长生生物对此关注函作出回复称,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药品监管部门关于狂犬疫苗事件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措施。受到狂犬疫苗事件影响,公司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收入7.4亿元。
此前,长生生物曾因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而下调2018半年度业绩预告。
截图来源:长生生物公司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长生生物是国内疫苗企业产品品类最为丰富的民营企业之一。因深陷子公司“问题”疫苗风波,本周长生生物已连续5日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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