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要征收“增值税”,证券基金协会会长洪磊这样回应······

2017-08-07 18:50:44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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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7

资管行业,要多交钱了。

日前,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以及税额应缴比例问题,令资管行业陷入焦虑。根据相关文件,财政部计划对资管产品管理费及投资收益开征增值税。

 

也就是说,资管行业,要多交钱了。

 

对于这一政策,8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首次在“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暨颁奖典礼”作出回应,他表示,要推动形成综合税制,为长期投资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洪磊同时表示,2016年大资管行业规模超百万亿元,而公募基金仅占10万亿左右,公募行业进步的空间还很大。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方面,公募基金与养老金相辅相成,公募能够为养老金提供有优势的管理工具。公募基金要长期评价,评价机构与公募基金要建立长期评价体系,至少需要三年以上的周期。基金业协会正在制定ESG责任投资体系,希望扶持一批有实力的私募基金成为公募管理人,推动公募行业的发展进步。

 

增值税征收终成定局

 

资管行业“增值税”问题,其实已经发酵半年有余。

 

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称“14号文”),根据相关条款,资管产品的管理人因资产管理取得的管理费用收入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应按照6%的税率水平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资管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应按照6%的税率水平进行征税,由受托人替委托人代扣代缴。

 

消息一出,随即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诸多业内人士,都对于此项税收的确定与税率提出了疑问。

 

假设真的实施,资管产品无法追溯已经结束管理的产品计划,投资收益早已兑现给投资者,资管机构只能自行补缴的话,很可能全年收入无法覆盖纳税。

 

彼时,德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服务华北区主管合伙人朱桉,就曾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提出,很多国家对金融行业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而中国至今对投资行为没有很清楚的界限和划分,140号文将资管产品的投资认定为经营行为,从而导致整个行业要缴纳更多的税。

 

其进一步表示,抛开140号文,国家应该如何主导整个金融行业的税收,对资管行业进行支持保护,这是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而在6月30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再度发布《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56号文),相比于140号问,56号文的改动主要有两个。

  

一是时间再度延迟。

 

“140号文”原本规定追溯至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后来财政部将起征时间调整为自2017年7月1日起征,如今则再次延迟至2018年1月1日。

  

二是税率从6%改为了3%。

 

例如10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年收益率5%,一年收益0.5亿,按原本的6%增值税,则需要缴纳300万增值税,所全部税收由客户承担,对应客户的收益率会从5%下降到4.7%;而新规的增值税税率下降到了3%,则需要缴纳150万增值税,对应客户的收益率从5%下降到4.85%。

 

实际上,对于延期和税率的安排,相关专业人士早有一些准备。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从几家基金公司了解到,在新政下发的前几日,“多个产品托管行已经收到监管暂缓执行的窗口指导。”

 

而在8月6日,“济安五星基金’群星汇’暨颁奖典礼”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作出回应,他表示,要推动形成综合税制,为长期投资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纳税额度如何确定

 

新税开征,最令人关心的,自然是税收比例,以及由谁上缴。

 

此前,“140号文”规定,对资管产品以管理人为纳税人。如按此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具有双重纳税人身份,一是收取管理费的纳税人,二是获得投资收益的纳税人。

 

毕马威上海税务总监葛乾达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其中的投资收益并非由资管产品管理人获取,但纳税人的身份对应了义务和责任的承担,投资收益的税收成本无法从法律角度让渡给投资人,如果最终不得不由管理人承担,加之管理费纳税,就产生两道税收,最终挤占利润。”

 

而最新出台的56号文则称,资管产品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目前增值税一共有三种计税方法——简易计税、一般计税及差额计税。所谓简易计税方法,是对于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时有利于降低应纳税额,且税率通常低于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

 

核算方式上,管理人应对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分别核算,若未分别核算不能使用简易计税。对于资管产品的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应税额,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

 

总体而言,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开始缴纳增值税无疑提高了业务运营的成本,也会影响到资管产品实际的收益水平,因为管理人虽是承担纳税义务人角色,但最终还是会将增值税的税负通过收益率的降低来部分或全部转嫁到投资人身上。

 

当然,该政策想要真正落地实施,现阶段,还有很多如“申报方式如何确定?持有人变化如何处理?税负增加怎么抵?重复纳税怎么办?”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很多细节点仍存争议。

 

税收制度是影响资本市场运行效率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从全球范围内看,无论一个国家是否存在增值税税种,均不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在资本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通过资本利得税以及所得税递延,形成了抑制投机、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

 

在我国,同样需要有利于长期资本形成的综合税制,建议探索实施资本利得税,通过税收递延引导长期理念、鼓励长期投资,为基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市场转向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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