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52.73%股份,1毛钱1股转让,不理股转监管函,川盛科技弄啥嘞?

2017-01-03 22:51:28
野马财经 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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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3

股转的监管都没有效果,川盛科技愈发作妖了

川盛科技(832025.OC)以实际行动坐实“狂野之徒”宝座,甚至要觊觎“妖王”地位。



前情回顾:

 

Choice数据显示,1220日,川盛科技以人民币0.10/股的价格成交了3手(1000/手),交易总额300元人民币。按此成交价计算,川盛科技市值仅人民币261.8万元。

 

疯狂的川盛科技并未在第一时间对该事件进行公告,随即其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就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上图来自川盛科技公告

 

野马财经曾在《市值一日缩水98%!新三板“妖王”川盛科技上位》一文中对其“妖王”分析到,按其最新一次增发价计算,市值高达人民币1.31亿元,1220日的一举动即使市值缩水98%,并提醒川盛科技赶紧对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案情发展: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下称“《披露细则》”)第四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则,川盛科技该操作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应当对此做出公告,且要“真实、准确、完整”。

 

然而,时间已过去了十几天,股转系统上仍旧未出现川盛科技对该事件所进行的公告。

 

上图来自股转系统

 

川盛科技到底哪来的底气,股转系统采取监管措施后都没有对该事项进行说明?

 

这还不止,川盛科技非但不采取说明,还将大部分股份对外质押用于借款。

 

川盛科技13日发布公告称,川盛科技实际控制人刘代城和刘代忠,及股东刘增新合计将持有的1380.5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启明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730万元。

 

上图来自川盛科技公告

 

上图来自川盛科技公告

 

此次所质押的股份占比达52.73%,存在控制权转移给质押权方的风险。

 

那么问题就来了,此前的异常交易还未给个说法,又将公司52.73%的股份质押出去,之前异常报价操作是否与此次质押有关?距离上次股转系统的询问,已过近两周,为何至今还未对该事件做公告进行说明?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对此,野马财经又多次联系川盛科技,但后者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截止发稿(20171317:30),川盛科技依旧没有发布相关公告进行进一步说明。

 

虽然此前有券商人士对野马财经表示,川盛科技该异常报价操作,如果是两个股东之间或者亲人之间的低价转让也是正常的,只要有合理理由,对公司本身是没有太大影响。

 

但是,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负责人对野马财经表示,根据《披露细则》第四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异常交易被监管机构公开处罚的,就必须要进行回应说明。

 

所以,野马财经在此再次提醒川盛科技,赶紧公告吧!毕竟这么多双眼睛关注着呢。广大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科普时间到啦~]


《披露细则》第四条 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披露细则》第三十九条 股票转让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为异常波动的,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股份转让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如果次一转让日无法披露,公司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直至披露后恢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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