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分享小微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2018-12-18 11:52:14
谭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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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如何解决小微经济融资难、融资贵?

“为稳定、可持续地为各类小微经济体提供金融服务,应推动建立机构、技术(产品)、监管、统计和政策“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多层次、多类型小微金融服务体系。”


12月16日,在宜信主办的“数据带来成长——资产数字化背景下小微企业发展及服务现状分享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普惠金融工作委员会学术指导小组组长、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分享表示中国实体经济生产主体分为大中经济体和小微经济体两类,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大中经济体的问题得到了省、市、县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而小微经济体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缺乏关注,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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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该如何解决小微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下附上刘克崮在现场的精彩分享(节选):


一、建立分层次、多类型的小微金融机构体系


所有的大、中、小金融机构,均应根据自身的特长选择主要的服务对象层次及技术方法,即各层级金融机构都应有清晰的服务对象定位,同时,国家应对不同层次的小微金融业务和机构给予相应的差异化的政策和监督,形成各层次机构的优胜劣汰机制,实现公平有序的良性竞争、健康发展。


二、加快多元信息综合开发利用,建立小微金融技术产品体系


要充分利用小组联保、现场调查、打(评)分卡,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近代和现代技术,对“无抵押、无担保、无财表,有信用、有生产经营能力、有现金流”(即“三无三有”)的小微经济体信用信息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利用。“三无三有”是小微经济体融资的天然特点。传统金融是坐店式经营,等客上门,重第二还款源,土地、房产和他人担保等;轻第一还款源,本人自身信用、生产能力、现金流等。实际上小微经济体在普遍“三无”的客观状态下,其中的相当多数是有信用、有能力、有现金流的,只是传统金融缺乏热情、缺乏方法去甄别和判断。传统金融将这一问题归结为“信息不对称”。


如何在普遍“三无”的小微经济体中筛选、发现、甄别出“三有”的群体?一要用好传统的熟人圈文化信息,二主要是用好金融科技手段,加大对小微经济体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开发利用。目前可利用的小微经济体信息有四维:金融机构的线下信息,金融机构的线上大数据信息,政府的地域性公共信息,乡村和城市社区的熟人圈社会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客观存在的,大多都是公开的,特别是农村信息。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只使用了一维信息,小金融机构多使用线下信息,新型金融科技公司均使用线上信息。此外,各地政府的社保、公安、税收、扶贫等信息以及乡村熟人圈信息(党支部、村委会)很多,但是实践中利用较少。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小微金融监管服务体系


  1. 加强统分结合的中央和地方双层金融监管体系建设。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正式明确中国地方政府有金融监管权;2017年中央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正式明确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要组建内阁级的金融管理局,即要建立双层金融监管体系。

  2. 对新金融监管和新金融试点的看法。金融特别是小微金融,有很强的天然地域性,应以县、市、省等地域为主。金融的本源是生产生活主体之间的互通、互补。全国性的金融创新要先在小范围内试点。可以选择上海一个街道、一个区,成功了再扩大至几个省试点,成熟了再复制到全国。


四、实施小微金融双维统计制度


目前,许多小微金融政策(如小企业贷款政策)是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实体经济划型标准制定的。为准确、高效地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层次、金融自身各类产品业务量级的层次、政府政策支持金融业务的层次之间的协调,应尽快将基于实体经济划分的金融统计方法与基于金融自身业务划分的金融统计方法相结合,形成二维金融业务统计方法并行使用、相得益彰的格局,力求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目前,央行对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已有统计(在2017年央行降准政策中已使用),建议在此基础上继续统计100万元以下的微企业贷款,20万元以下的个体自营、农业经营贷款和5万元以下的贫弱(低收入)农户贷款。


五、建立多层次、差异化、梯次性的政策引导体系


1.优先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要解决小微经济融资难和融资贵两个问题,实现两个目标,在现实市场供不应求的条件下是矛盾的,因此,要把解决小微经济融资难问题摆在首位。

2.小微金融产品的价格应实行市场化原则。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价格引导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投资增加,供给增加,改变供求关系,带动价格下降。供求平衡了,价格就温和了,政府过度干预价格,会对市场产生挤出效应。现实中,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对涉及大众的金融服务价格适当控制,原则即为高法对民间金融的规定:年息24%以下保护放贷人、年息36%以上保护用款人、年息24%至36%之间由双方协商。

3.实施差异化、梯次性的货币政策。包括存款准备金、再贷款等。

4.贴息要适度,对局部的产业和时段可少量使用息,大面积贴息一会降低资金效率,二会挤出市场作用。

5.担保要适度,它是同时起正反双作用的,可以促进贷款的发放,也会增加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同时软化放贷机构的审核机制,提高坏账率。

6.实行差异化、梯次性的税收政策。对提供5万元以下贫弱农户贷款、5万元至20万元农户和个体户贷款、20万元至100万元城乡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在免除增值税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7.坏账损失分担。对提供给贫弱(低收入)农户的5万元以下贷款,实行贷款坏账核销损失政府分担30%-5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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