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诉讼缠身 被索赔890万元

2018-06-28 18: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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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南宁百货诉讼缠身 被索赔890万元

近日,南宁百货(600712)因《合作经营合同》发生纠纷,被诉讼缠身。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此次诉讼的被告是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百超市),是南宁百货的全资子公司;而原告则是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伟茂商贸),因被告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且在多次要求但被南百超市置之不理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份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具体来看,2011年10月28日,南百超市与伟茂商贸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约定伟茂商贸提供南宁市地洞口路12号家万福商业广场的第一层至第三层房屋作为合作经营场地,并提供可用的设备和设施;合作经营期限12年;合作经营期间,伟茂商贸投入的房屋、设备等资产,应由南宁超市在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原告支付15万元使用费。

合同签订后,伟茂商贸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给南百超市使用,南百超市也入场进行了经 营,并交纳房屋、设备使用费至2016年8月31日。但2016年9月以后,南百超市停止交纳上述费用,伟茂商贸为保全自身的权益及证据,于2018年2月3日带领东博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双方合作场地,对场地的现状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形成了《公证书》(【2018】桂东博证民字第 602 号)。

在公证过程中,伟茂商贸发现,南百超市的很多设备已经不见,且很多设备已经损坏,初步估算,损失高达500万元。由此,伟茂商贸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百超市办理交接手续,并归还场地,支付房屋、设备使用费390万元,设备损失费500万元以及本案诉讼费用,共计赔偿89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诉讼案早于3月份就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已下达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回原告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按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3.65万元 ;判令被告交付 98.15万元电费发票、30万元租金发票给原告;本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很显然,法院的判令结果,远远没有达到伟茂商贸索要南百超市赔偿的金额,但此案目前尚未定论,后续结果如何还得看南宁百货收到法院传票后,如何应对。

览富财经资料显示,南宁百货是广西第一家商业类上市公司,曾连续17年稳居广西地区行业内销售收入第一的宝座。经过五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广西目前规模大的商业零售企业。随着整个百货行业陷入低迷,公司虽拥有国资背景,但业绩萎靡也成了不争的事实。

南宁百货2015年和2016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767.85万元和负3427.6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负3857.6万元和负3597.2万元;2017年公司在主营业务的加持下,业绩整体呈上升趋势,其营收同比增长5.16%,达23.21亿元,净利更是扭亏为盈,同比增长105.17%,达177.08万元。

南宁百货表示,之前整个百货行业处于低谷,在经济放缓、电商冲击、竞争加剧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业绩表现的确较为差劲。但目前,行业有回暖趋势,公司正积极调整优化主营业务发展,着力加大家电业态,抢占市场份额,同时对新零售业态门店调整实施新思路,让公司在电商与零售百货店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努力以靓丽的业绩单回报股东及投资者。

截至发稿,南宁百货全资子公司南百超市已收到法院传票,同时公司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是否会对本期利润及后期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尚待观察。

但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今日的诉讼公告似乎没有对南宁百货股价产生实质性影响。该股自4月20日后,行情一直处于震荡下滑的态势,直至昨日,已达到今年以来最低点3.88元每股,令人意外的是今日该股却以翻红收盘,短期行情可能回暖。    

来源:览富财经 作者:陌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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