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广州之后,北京也叫停“首付贷”

2016-04-21 14: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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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此举一出,北京成为深圳和广州之后,第三家叫停首付贷业务的地区。

昨天,北京网贷协会发布了关于清理“首付贷”类业务的通知。



早在39日,就有媒体报道,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在摸底涉嫌高杠杆房贷情况,目前通过监测预警平台查控风险,受监管风暴影响,部分类似首付贷产品已经停止。

 

此举一出,北京成为深圳和广州之后,第三家叫停首付贷业务的地区。

 

被叫停的“首付贷”风险在哪?

 

“首付贷”顾名思义是指为买房人付首付时提供的贷款。如果你买房时首付资金不够,地产中介或金融机构能够为你提供资金拆借。在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首付贷”可以让部分购房者的实际首付约降至10%。

 

在部分互金人眼里,“首付贷”属于创新之举。然而,对于首付贷,官方却明确表示反对态度。

 

2016年两会期间针对 “首付贷”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务、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没有相应资质属于违法经营,央行将对此进行清理整顿。

 

潘功胜指出,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P2P平台合作,所提供的“首付贷”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潘功胜的谈话中提到,“首付贷”属于违法经营,没有相应资质,增加了金融风险。

 

中债资信日前发布首付贷专题报告同样也指出,虽然首付贷目前规模不大,但也蕴含着如下问题和风险,需要监管和控制。

 

(1)部分主体并不具备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资质,且存在自我担保、形成资产池等现象,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

 

(2)由于部分平台在风险把控方面的措施不严格,对于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审核存在缺陷,蕴含较大风险。

 

(3)由于没有地域的限制,首付贷将加重市场非理性情绪,与“因地施策”的调控政策相悖。

 

对于首付贷,各地响应政策推出相应措施

 

今年3月以来,上海、深圳等地都对“首付贷”业务采取相应措施。

 

深圳:

 

3月4日,深圳金融办针对一些机构和协会下发了一份《关于商请提供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相关材料的函》,要求对深圳地区的P2P、小贷公司涉及众筹买房、“首付贷”或其他涉及高杠杆房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梳理相关企业的名单、数量、产品模式和涉及金融”。


3月8日,深圳金融办要求对深圳地区的P2P、小贷公司涉及众筹买房、首付贷或其他涉及高杠杆房贷情况摸底排查。

  

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提出,严格控制“首付贷”。


3月2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申明“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上海:

 

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曾于3月9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于3月10日前上报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房贷的具体情况。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在经营中坚持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在要求上报的首付贷类统计表中,会员单位需具体填报累计放款金额、当前贷款余额、月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以及是否已暂停此类业务等具体内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野马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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