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潮来袭,1.3万亿不良贷款迎曙光

2016-04-21 14: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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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1

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即将重启,新一轮银行资产处置战即将打响。

4月1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经人民银行同意,现予以发布施行。

 

由此看来,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即将重启,新一轮银行资产处置战即将打响。

 

不断上升的“不良”数据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15年底,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分别达到12744亿元和1.67%。

 

2014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842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25%。2014年比2013年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0.25个百分点。

 

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杨荣表示,2016年不良贷款余额将继续提高,预计不良贷款余额增加4800亿-5400亿,不良率将逼近2%。

 

不断上升的“不良”数据严重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也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不良资产的处置迫在眉睫。

 

不良资产支持证券8年后重启, 新一轮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战打响

 

时隔8年,不良资产支持证券重启。

 

早在2008年,建行就发行了国内首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规模为27.65亿元。但由于当时的经济环境,该业务被叫停。

 

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称,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将于5月落地。另据财新报道, 中行已将规模为10亿元的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方案上报央行,或成为首单。首批不良ABS试点总额度为500亿元,工农中建交招六家银行将参与。

 

似乎,新一轮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战已经打响。

 

此番不良资产证券重启,在信息披露上要求也更为严格。

 

《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明确要求受托机构、发起机构及为证券化提供服务的机构应根据本指引及相关表格体系要求,在发行环节及存续期充分披露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涵盖发行环节信息披露、存续期定期信息披露、存续期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评价与反馈机制等内容。

 

在基础资产方面,《指引》的信披要求更为精细。指引要求,基础资产筛选标准方面,受托机构应披露基础资产筛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合法有效性、贷款分类情况、贷款币种、单个借款人在发起机构的所有贷款是否全部入池等,并明确入池每笔贷款在初始起算日和信托财产交付日的状况的全部陈述和保证。

 

同时,受托机构应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实际回收不足的风险、现金流回收时间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

 

同时《指引》要求,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需披露不良贷款证券化相关经验及历史数据;若有资产服务顾问,亦需披露不良贷款证券化相关经验;资产池实际处置机构则需披露不良贷款处置经验及相关历史数据。

 

1.3万亿银行不良贷款会迎来曙光吗?

 

对于此次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重启,一些人持怀疑态度。

 

中债资信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吕明远此前指出,不良资产处置的不确定性高,信息不对称的特征突出,因此不良ABS的信息披露成本在处置过程中也很高,这和其他的同质化的ABS产品不同。 

 

“根据海外经验,不管哪个市场,不良证券化本身都只是不良处置的一个辅助手段,占比不是很高,主要是不良ABS信息披露的成本高,不适合大批量处置不良。”

 

此次重启结果如何,还需时间给予答案。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野马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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