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贷,有用吗?

2022-07-14 15:36:29
地产知识橘
关注
2022-07-14

烂尾楼的终极自救,还是最后一根稻草

来源/地产知识橘



这两天,地产圈内最大的新闻,莫过于烂尾楼业主们争相晒出的《强制停贷告知书》了。


从江西景德镇的恒大业主宣告停贷,到各地业主们群起响应,强制停贷这件事犹如星星燎原一般,在短短的十余天里面迅速蔓延——


截止昨晚6点,发布停贷告知书的项目已经达到50+,其中接近八成发生在10、11、12号三天,而光是12号这大半天里,加入的烂尾项目,就超过了11个。

 

图片


这加速度……啧啧啧。


这50+项目的业主,在告知书中的遭遇和诉求,是高度趋同的:


1、指责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开发商违规挪用预售监管账户资金,导致楼盘停工,收房交付遥遥无期。


2、如果项目未能在指定日期之前复工或交付,全体业主将停止月供。


3、停贷期间产生的损失,归开发商、银行及相关利益方承担。


简单点说,就一句话:


要么项目按时复工,要么,贷款就不还了。


这无异于一次扩大化的逼宫——


本来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纷争,一下子成为与开发商、银行甚至“相关利益方”之间的角力。毕竟,每一次违规挪用,都伴随着监管不力的影子。


前提,是献祭上自己的征信。


这当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真的无需苛责购房者的选择——


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掏空六个钱包付首付就已经很艰难了,每月收入的一大部分还要用来偿还房贷,若不是拿不到本该属于自己的房子,被逼上梁山无路可走,又怎会有这样的决绝?


但是,如果静下心来想想,这种单方面的停贷,真的可以倒逼开发商复工复产吗?


停贷的下一步,究竟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来推演一下。


一般来说,没有全款支付能力的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签署两份合同:


一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是与银行的借款合同。


由此,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一种法律上的借贷关系——


只要签了贷款合同,就得按约定归还,而且,这种关系,并不会因为房子无法如期交付而终止。


也就是说,在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的情况下,购房者单方面停止偿还月供,不仅会影响征信黑名单,甚至,还可能会被罚息,被法院起诉,名下房产被强制拍卖执行……


并不是公告中一句简单的“损失归开发商、银行和相关利益方”,就可以免责的。


当然,这并不是烂尾楼业主们首先考虑的事情,他们最关心的还是——


复工。


所以我要重点说一下,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对开发商可能的影响。


开发商其实有两个主体,一是大的集团,二是项目公司。


对于集团来说,业主停贷的影响其实……就没有那么直接,主要是大幅影响了自身的品牌口碑和信用。


之前开发的房子摆烂停工了,逼得购房者用停贷逼宫,那之后入市销售的项目,又怎么能够让人信服买单呢?


就算买单了,商品房质量和后续的物业维护,还能做到位吗?


如此一来,房企想靠销售回血的路子,又要断了。


而对于项目公司来说,影响就大了。


先说一个冷知识——


小业主买房贷款,项目公司就是担保方,其实是无法完全免责的。


所以,银行遇到业主停贷,首先想到的是向项目公司追缴房贷。


可是问题来了——


项目公司没钱啊!


理论上,项目公司和集团的财务是隔离的,而所有停工的项目公司,显然都是因为没钱才停工的,不太存在监管账户里有很多钱,但是就是不付给总包的可能。


这一没钱,银行就要依法做资产查封,最不济,也得把监管账户冻结了吧。


这下,集团就更没办法调拨资金去复工复产了……


更别说很多集团,比如恒大,本来就是躺倒摆烂的节奏,压根也不管具体项目的死活。


最后提一下银行。


银行恐怕是最大的受损方,业主停贷,便意味着贷出去的本金收不回来,应收的利息不能实现,这些都会冲减银行的利润。


更为糟糕的是,万一这态势延续下去,那么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将走高,资产负债率急速上升。


Emmm……还记得美国次贷危机是怎么起来的不?



但是,面对停工烂尾的项目,还有其他更具有操作性、更为妥当的解决方案吗?


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今年2月,位于浙江的许先生终于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由于此前购买的嘉兴市某开发商的楼房烂尾,他无需归还剩余的贷款本息。


剩下的200多万元借款本息返还责任,由房企承担——


图片

 

这,应该是中国第一例因为烂尾,买房人不必继续还银行按揭的判例了。


但是!这样的判决是有前提的。


这个案例中的前置条件是——


解除了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


而对于现在的购房者,在实际操作中照搬老许的行为,是有很大风险的。


首先,烂尾的房企大多资不抵债,就算你打赢了官司,前期的首付款和贷款损失,很难从开发商手中要回来。


其次,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你的角色,也由购房者,转变为了普通债权人。


就像我们此前在《那个倒下的巨无霸》所写的那般——


按照清偿原则,普通债券者的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保交楼在先,还有那么多的建筑商和农民工工资要支付,再轮到你的手里,财产基本上被瓜分完了,还有什么呢?


另外一个案例,就是前不久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与购房者黄某的纠纷案了。


法院一审、二审支持业主的诉求,到广东高院再审,还是判定金融机构存在过错,在房屋交付之前,都无需偿还贷款。


图片

 

这是目前看到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业主停贷成功的判决,但是,也有前提——


楼盘的开发商光耀集团,早在2017年就向当地法院申请了破产重组。


这就像是个悖论,如今无论怎么烂尾,开发商都可以坚持苟着,少有真正进入破产重组的程序的。


毕竟,境内债到期展期,甚至二展,都已经成了惯例了。



说到这里,对于业主来说,目前最可行的解决方案,其实是争取相关部门牵头,进行从上而下的协调。


大家都缺钱,信任又被磨蚀,复工才会进入死结,如果能够让涉及烂尾楼的各家主体们坐下来,共同协商,统筹协调,烂尾楼未必没有活过来的希望。


最不济,能争取到延长贷款期限、延后还款时间等服务支持,也是好的。


毕竟,在4月初的时候,国有五大银行对于部分受疫情影响的人群,推出了关怀贷款政策——

 

图片

那么,这类政策,可不可以临时性地拓宽到烂尾楼业主的身上呢?


在具体的操作,可否推出更落地、更有人性化的执行细则呢?


最后,还是想多说几句。


前不久,克而瑞曾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


截止2021年末,在其24个重点监测城市中,尚未交付的问题项目总建面在当年住宅成交面积的比重达到10%。


这个数字已经很恐怖了,而在个别城市更加夸张。比如说,高居榜首的郑州,烂尾楼比例达到了29%……


图片

 

相当于你在郑州买房,在3套待售的房子中,就差不多有1套要烂尾。


倘若今年,开发商的现金流无法好转,那么未来这个比例的数值,只怕会越来越高。


想当年,炒房客蜂拥而至的海南,在房地产行业退潮之后,剩下的是大批杂草丛生的烂尾楼,和一地鸡毛。


开发商纷纷逃离或者倒闭,不少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度高达60%以上,建行当时处理的不良资产,现金回收比例不足2成。


肉眼可见的是,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后,此后几年,海南经济增速断崖式下跌。


更麻烦的是,当时只是一个省的危机,但这次,是遍布全国各地区的停贷浪潮啊!


如是生活三十年,希望这不是最后一根稻草。


以上为正文,来自熊先生


点赞
收藏
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

0条评论

    暂时没有人评论

地产知识橘
70文章
·
0评论
·
0粉丝
个人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