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之殇:需要的时候用一下,用完之后是夜壶

2019-11-28 16: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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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催收之殇:需要的时候用一下,用完之后是夜壶

上海滩青帮大佬杜月笙对手下说过一句话“蒋这是拿我当夜壶使,需要的时候就拿出来用一下,不需要了放在床底都嫌臭啊”。这句话用来形容催收行业,再合适不过。

 

美国东部时间1122日,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下称湖南永雄)向美国证监会提交撤回IPO招股说明书的申请。这已经不是湖南永雄第一次在资本市场折戟,据《时代财经》:201810月向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秘密提交过上市申请(DRS文件),并在2015年考虑过登陆新三板,均未果。

 

一代催收翘楚,在了IPO的路上屡战屡败,不是败给了资本市场,不是败给了政策环境,是败给了宿命,夜壶的宿命。

 

马云给阿里巴巴设计了一个使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湖南永雄有一个和阿里巴巴一样崇高的格局:让世界没有挽不回的诚信。

 

 

不过,湖南永雄的路要比阿里巴巴难得多。

 

虽然民间对催收的本质已经了然于胸,但读懂新金融依然想引用一下百度百科中的解释:

 

对企业坏账或个人欠款进行补救的民事行为如果债务方无力或无心偿还债务,催收方通过一些民事方法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企业或个人无法收回坏账或欠款时,就催生了催收这个行业。

 

俗话说"有借有还",但自从人类社会有了经济交往与借贷关系,却是"有借未必有还"

 

我国早在唐朝时便有律法约束无法履约还款之人。唐律26 杂律中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疋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备偿"""""的意思,这条法律规定,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

 

可见,催收发生的背景是,借款人还款意愿或还款能力出现问题,而催收本质是要施加压力,但是在软暴力都是暴力的今天,无论以什么形式施加压力都涉嫌暴力催收。

 

唐朝对于借款不还的行为,有严厉的惩罚措施。但是,现行法度对于逾期不还者的承接集中在罚息与失信人两类惩戒上,实话实话,力度不够,但情有可原。

 

当前的金融普及率是历史新高,逾期人数太多,除了那些没有还款意愿的“老赖”,还有众多失去还款能力的“破产者”,如果贸然对逾期的金融消费者用重典,不说天下大乱,但很容易激化矛盾,在金融普及率大大提高之后,控制金融风险必须八仙过海,催收就是其中一仙。

 

同时,当下持牌金融机构与各类非持牌机构以及民间借贷均在信贷市场十分活跃,其中有多少是高利贷?这些高利贷的存在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罪恶,但归根结底源于需求,国家不能支持高利贷,也不不可能杀死高利贷(因为杀不死需求),那么高利贷就成了催收行业最好的生存土壤,或者说暴力催收行业,相比于司法诉讼的24%息费上限,他们更倾向于雇佣三方催收去获得无止尽的息费。

 

从“情有可原”的两点去分析,即使有一天正规化的催收方式也能有效果,对于催收行业反而是大大的坏事,事情简单了,自然意味着利润空间要被压薄,而且金融机构都坐在“马桶”上方便了,谁还需要“夜壶”呢?

 

用催收去定性湖南永雄,并不准确,也不全面,更准确的定性应该是不良资产处置,催收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之一,但不能代表不良资产处置,但金融机构的资产“不良”到了必须委外的程度,特别委托的还是四大AMC之外的民间资产管理公司,它们要承担的工作,多半也就只能是“夜壶”的性质了。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这个解决金融机构三急的夜壶,何其骚臭。

 

催收行业,夜壶宿命,可喜?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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