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大V开撕“喜马拉雅FM”,估值百亿竟成盗版温床?

2018-03-22 11:23:02
金融街侦探
关注
2018-03-22

在鼓吹商业价值和用户增长之前,不如先学会为版权付费

在鼓吹商业价值和用户增长之前,不如先学会为版权付费

作者:深知原创不易的侦探君

来源:金融街侦探


原创者出才华,复制者赢天下。


这种尴尬又令人冒火的情况正频繁出现在各个内容平台上。


这次,有人决定对这种“潜规则”死磕到底。


3月20日晚上,作家、知名大V曾鹏宇在微博上手撕喜马拉雅FM,称在该平台发现了自己撰写的《世上有颗后悔药》的全本有声书内容,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打赏主播,但却没有得到他本人和出版社的授权同意。


侦探君跟他联系的时候了解到,他昨天原本要与相关方签署正版有声书协议,后因对方法务发现喜马拉雅FM上已经提前侵权出版了这本有声书,因此双方未能签订这份合同,直接影响了他6位数有声书的版权收入。


1

动我版权,这事没完!


在中信出版社向相关方出具了警示函后,主播才下线了这本书,但是没有尽到平台监管责任的喜马拉雅却没有给出任何的致歉和回应。


随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曾鹏宇爆料微博发布之后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就有作家蔡春猪、唐小饭、编剧张瑶纷纷在曾鹏宇的微博下留言吐槽,表示喜马拉雅也侵犯了他们的作品版权。



大家熟知的《儿童孤独症系列书籍》的出版社华夏出版社编辑也私信曾鹏宇,他们的作品虽然销量不比商业畅销书,但在喜马拉雅上却同样被全文盗版制作成有声书。


更糟心的是,在发现被侵权后找喜马拉雅FM平台维权,特别困难。华夏出版社编辑分别与主播和喜马拉雅平台联系,主播明知侵权也未将作品下架,喜马拉雅更是拒不回应。(此处附赠一个蓝衣记者式白眼给不尊重版权的喜马拉雅)



侦探君就曾鹏宇爆料被侵权这事向喜马拉雅多位工作人员咨询,不过一直没有回复,于是侦探君拨打喜马拉雅的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如果存在版权纠纷,需要提供能证明版权归属的相关文件。


但是一位与喜马拉雅版权部门打过交道的出版社工作人员@李千岁Stella爆料称,这个版权证明可没那么容易,喜马拉雅对于作者合同、翻译合同、出版社盖章文件都不认可。



侵权国内作者的版权就算了,喜马拉雅还盯上了迪士尼,漫威,DC影业……


艾玛,居然侵权名单中还有迪斯尼,这真是年少轻狂,不知道迪士尼这个版权狂魔的厉害。


上图为喜马拉雅平台上迪士尼未授权作品


为好的内容,无论是音乐、视频,还是文字,进行付费和打赏,已经是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毕竟原创这事,干过的人都知道,实在不是灵光一现就能年薪百万,不信你问问那些没到中年就拿着保温杯泡枸杞,关心发际线的90后小编们。


2

四年估值过百亿的喜马拉雅,为何不尊重版权?


作为音频平台的“老大哥”,喜马拉雅FM号称4年估值过百亿,占音频市场73%的份额。


在喜马拉雅副总裁李海波去年的一次演讲里透露,截止2017年9月,喜马拉雅FM的用户量已经突破4亿。2016年12月3日首届喜马拉雅FM“声音节”付费节目销售额达到24小时5088万。


这其中有多少是盗版内容带来的用户和流量?


侦探君在喜马拉雅平台上搜索了一下热门畅销有声书,车载斗量,大部分都是没有得到授权的。


李海波还提到,2013年到2016年喜马拉雅一直做免费音频,积累了超过一亿条好声音和五百万主播,其中二十万大咖主播,积累了几个亿的用户基础。


相比起其他音频平台,喜马拉雅FM的UGC(用户生产内容)这块是一大亮点,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录制的内容上传到平台。


而针对这些在平台上传内容的用户,喜马拉雅fm也有相应的变现机制,有一个喜马拉雅大学团队,教用户如何成为主播,怎么从喜马拉雅赚到钱。


粉丝经济,广告,有声出版,智能硬件也成为喜马拉雅fm主要的四大盈利模式。


在内容创作者版权被侵犯的同时,这些用户和流量却成为平台商业模式和高估值的基础。


2014年,喜马拉雅FM就先后完成了A轮1150万美元、B轮5000万美元的融资,折算成人民币是A轮7000多万元,B轮3亿多元。截至2017年,喜马拉雅估值超过百亿。


此后,南方传媒旗下的新媒体时代财经报道称,喜马拉雅将获10亿元融资。


文章中称,时代财经致电喜马拉雅FM创始人兼CEO余建军求证,他没有未否认酝酿融资传言,但只是回应称:“关于融资,我们还不太适合披露,无法对此进行评论。”



一轮接一轮的巨额融资。


自身的商业模式本质就是知识付费,还是行业老大,却居然在“薅”创作者的羊毛,带头不尊重知识版权,用大量的盗版内容吸引了众多用户,这真是中国大公司的悲哀。


3

喜马拉雅的盗版,要赔多少钱?


其实,喜马拉雅早已有多起侵权事件被记录在案。


据侦探君了解,2008年玄霆娱乐与张威(笔名唐家三少)签订相关协议,约定将《斗罗大陆》的著作权和其他一切衍生权利完全归于自己公司。


然而在2014年初,喜马拉雅未经任何授权,就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斗罗大陆》改编的有声读物,且时间已持续一年,播放次数也已超过百万。


于是,玄霆娱乐便将喜马拉雅告上法庭,索赔十五万元人民币赔偿。在铁证之下,喜马拉雅无从狡辩,法院也判决其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无独有偶,在2015年12月,喜马拉雅还曾被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联同北京那里汇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起被索赔25万元。


喜马拉雅和那汇网络,未经东方视角授权,就在其手机客户端上,向公众提供东方视角声音作品《左耳》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


最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


按理讲,有了再一再二的教训,喜马拉雅应该长点“心”了。谁承想,它非但不吸取教训,还在侵权这条道上越挫越勇了!


2016年5月,热播电视剧《甄嬛传》作者流潋紫,称喜马拉雅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在网站上发布了其作品《如懿传》的在线听书服务



不过这一次,喜马拉雅不是在“孤军奋战”,与其一起被流潋紫告上法庭的还有“荔枝FM”、“蜻蜓FM”等平台。截止目前,该案件还没有了结。


不光得罪流潋紫这种网络大V作家,喜马拉雅还将其“版图”拓展到了知名网络公司。


2017年8月,因为《晓松奇谈》的节目版权问题,爱奇艺将蜻蜓FM和喜马拉雅FM告上了法庭,共索赔155万元。


而之后,喜马拉雅甚至为了一起侵权事件,还闹了一出乌龙。


2017年9月,喜马拉雅状告口袋故事涉嫌侵犯其作品《最后一头大象》,要求口袋故事停止在线收听、播放、下载服务,并赔偿其各类费用5万元。


最后却证明,在喜马拉雅APP上,《最后一头大象》的音频作品还是口袋故事于2015年委托专人制作的版本,口袋故事获得该作品的授权的时间甚至比喜马拉雅还要早一年呢!


这就就尴尬了!


但是,据侦探君与曾鹏宇评论中曾被喜马拉雅侵权的其他作者联系时发现,虽然对于被侵权的事实极为气愤,但是很多作者并没有选择打官司。因为维权实在是一件劳心劳力,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的事情,以一己之力对抗有完善法律团队的大公司,往往得不偿失。


毕竟,不是每一位作者都像曾鹏宇一样,是微博知名大V,有发声渠道。


4

盗版横行,平台的监管责任在哪里?


按照其他作者对侦探君的说法,与喜马拉雅交涉,对方总是以“避风港原则”(删除+道歉)解决问题,然后把责任推给平台上的主播和用户。


这未免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不知道它还记不记得也是拿着平台和用户说事,最后被判罚的百度文库侵权案。


2010年和2011年,先后有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两次联名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


最后法院认定百度的行为构成侵权,百度公开道歉。


印象中,50位作家中仅韩寒的案子,法院就判了8万。另外一家叫北京中青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案子,赔了40万。


所以,像喜马拉雅fm或是百度文库这样将原创作者们的作品用于商业经营的平台,就别拿“避风港原则”说事了,根据法律规定,拿未经授权的作品来盈利,就属侵权行为。


最新的《著作权法》里就写着,制作者应当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至于大家熟知的一些经典作品被广泛的使用,主要是因为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做平台,就有平台的监管责任。做行业领军者,同样有领军者的责任,应该带头向行业不良现象说“不”,提出更高的自律标准。


喜马拉雅显然没有做到,将商业模式建立在“擦边球”之上,推波助澜,伤害的不止是创作者的版权收益,也伤害了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品牌。


这次微博大V曾鹏宇手撕喜马拉雅,能否让“傲慢”的平台正视自身的问题,侦探君将持续关注。


@吃瓜群众,你为原创内容付过费吗?来评论区聊聊那些你愿意付费的内容吧!


点赞
收藏
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

0条评论

    暂时没有人评论

金融街侦探
450文章
·
0评论
·
101粉丝
生活不开心,那是还没关注侦探君!
个人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