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负责人诈骗客户近5000万元,东莞证券被判承担70%责任

2020-06-15 15: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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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私刻公章、私印合同......手段花样百出

背负800万债务该怎么快速还上?


一位券商营业部负责人“现身教学”,假借公司的名义拉来30多位投资者“助”其还债,30多位投资者合计出资近5000万……

不过,事情的结局告诉我们,这种触碰红线的来钱方式万万要不得。上述营业部负责人不仅搭上了自己的前途,还牵累了老东家。

营业部承担70%过失责任,业内“叫好”?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二审判决书,投资人赵晓军与东莞证券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大连营业部”)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终审判决,大连营业部需对赵晓军的投资理财损失承担70%的责任。

事实上,大连营业部算是一个不太无辜的“受害者”,赵晓军的亏损还要从大连营业部原负责人于雷陷入的“5000亿诈骗案”说起。

2017年1月9日,于雷凭借自己的身份、假借东莞证券的名义,以为客户承诺保本保息为诱饵,与客户签订虚假理财合同,合计从客户方面骗取近5000万款项。赵晓军便是被骗客户之一,被骗取80万元(案发前已返还4.8万元)

然而,纸包不住火,于雷诈骗的事情最终败露。赵晓军等多位投资人分别向于雷、大连营业部讨要赔偿。

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来看,大连营业部对赵晓军的损失承担50%的责任。赵晓军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大连营业部对赵晓军的相关损失需承担70%的过错责任,即大连营业部需向赵晓军赔偿52.64万元。东莞证券对这笔赔偿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年诈骗5000万资金,当事人被判无期

相关判决书还原了多年前于雷5000万元诈骗案的更多细节。

2014年10至2017年12月期间,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白山路证券营业部(后改名为“东莞证券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于雷,假借东莞证券的名义,与37名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或承诺协议书,累计骗取投资人投资款5194万元人民币。其中,340.49万元已于案发前返还,实际骗取4853.51万元。

据于雷供述,2013年6月,于雷背负200万元外债,并通过借高利贷偿还这笔外债。然而,到2015年初,于雷的外债已高达800万元。

2016年3月30日,东莞证券要求各个分支机构销售“泰诚资本王超系列8号私募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为大连营业部提供大约50份空白合同。由于理财产品处于封闭期,不能进行申购赎回,也不能发展新客户,故大连营业部暂存了40余份空白合同。

于雷为偿还外债,私自使用公司剩余的空白合同,与30多位客户签订基金合同。同时,于雷私自印刷100份合同,并虚构“内容优先级短期理财产品”等合同,与客户签订《承诺协议》。为了获得客户信任,于雷还私刻大连营业部公章。

于雷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款项也全部被转账到其个人账户和指定账户。

身负巨额债务的于雷为了翻盘,开始在博彩网站进行赌球,结果又产生了新债,只能骗客户的钱还债。

2017年12月23日,于雷主动到沙河口分局经纪犯罪侦查大队投案。据于雷供述,自己赌球赔了1700万元,待偿还高利贷利息2400万元,而与投资人的理财协议也即将到期。

经过多次查证,法院认为,于雷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于雷虽然主动投案自首,但其诈骗资金主要用于网络赌博和偿还高利贷。于雷到案后亦未退赃,最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截至案件审理终结时,被害人仍有3900余万元损失未得到偿还。

于雷犯错,东莞证券该营业部也没有逃脱处罚。

2019年4月12日,大连监管局对东莞证券大连营业部下发行政监管决定书。文件显示,大连营业部存在原负责人于雷涉嫌合同诈骗;部分重要空白合同文本遗失等问题。大连营业部被大连证监局责令限期改正,并被要求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在券商行业中,假借公司、营业部的名义诈骗投资者的案例时有发生。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欢迎留言,发表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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