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存管方案存争议,利益博弈下驶向何方? | 深度

2016-08-24 11:04:52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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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银行资金存管依然是网贷平台合规性重要标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报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征求相关部委意见,有望近期发布。不过目前该办法尚未正式下发,仍存不确定因素。

 

同时,《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也于8月初已下发至各银行,明确由银行提供资金存管服务,但在业内存在一定争议。

 

资金存管一直是网贷行业一大心病。近一年多时间以来,多番商议,仍未完全确定。而现实是,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815日,正式上线银行直接存管系统的网贷平台仅占目前正常运营总平台数的1.7%,比例极小。

 

这其中原因复杂,既有平台的成本忧虑,又有银行的风险考量。

 

 

 

银行

 

一直以来,银行与网贷平台对于资金存管的态度各异。平台为了合规自然愿意获得存管,但银行出于自身利益,担心声誉受损、平台跑路或倒闭等风险,态度很暧昧。

 

而此次《暂行办法》则打消了银行的顾虑。第十三条第()点“风险提示(存管人不负责项目风险、平台虚假标的、伪造数据风险等)”,第十四条“……存管人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十条“……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这些规定说明资金存管银行不承担网贷平台的道德风险、项目风险,投资人自己承担网贷投资风险和责任。

 

不过,免责的另一面是高门槛。《暂行办法》第九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银行应满足的开展业务条件。银行只有在满足有专门负责网贷资金存管部门,有自主开发运营的网贷存管系统,到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时才能开展存管业务。

 

这些要求也从技术上为存管银行提供了保护,当出现交易损失、资金挪用等情况时,技术系统能提供相关的证据。

 

但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要求,尤其是设立专门部门和自主开发运营存管系统不仅将会增加银行的成本,而且对银行技术有较高考验。因为银行本身对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系统并不熟悉,需要从头开发资金存管系统,对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均会相应增加,而且开发周期也会较长。

 

另外,据《征求意见稿》表述,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存管人应为委托人开立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和平台自有资金账户,为网贷机构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分别单独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对此,银行业内的争议较大。

 

银行方面认为,网贷平台是资金借贷的撮合交易场所,对平台内资金无所有权,严格限制平台的资金调配权是风险防控的关键点。如果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以平台的名义开立,并将出借人的资金也放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存管,容易混淆资金出借人的主体,使得资金出借人的权益受到威胁。

 

 

 

平台

 

网贷平台作为资金存管的积极方,对《暂行办法》存在顾虑。最根本的一点是,客户资金银行存管某种程度上是一道比注册资本金要求更高的“门槛”。

 

不少平台表示,资金存管的背后是各种备案、IT系统、业务层面的改造,这些都需要成本,而相对小的网贷平台则难以承受。

 

另外,《暂行办法》对接入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的资质作出五点要求,简单概括为取得营业执照、在工商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其他条件。

 

其中,完成备案登记与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被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是难以达到的标准。

 

就前一点而言,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关于P2P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的相关规则还没有落地,因此落实也就相当于纸上谈兵。

 

而后一点,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目前已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130P2P网贷平台中,仅有31家获得ICP经营性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虽然目前绝大部分平台都进行了ICP备案,但仅有少数平台获得ICP经营性许可证。

 

金投手董事长马俊湖向对野马财经称,拥有ICP许可证,这或成为了网贷平台发展的一个分水岭。“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比较严格,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势必会有一大批企业在监管划定的硬性要求下,无法获得或达不到要求而选择退出。”

 

不过,马俊湖还表示,不论是许可证也好,备案也好,都是淘汰机制开启前的预警和信号。未来还将会有更多规范的金融机制来规范互金行为,“为行业扫清雾霾”。

 

 

 

存管模式

 

除去以上,此次《暂行办法》引发的最大争议是关于存管模式。

 

“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该条款被看作是对之前长期运作的“联合存管”模式判了死刑。

 

目前,网贷平台与银行存管合作有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三种模式,联合存管是由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8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有39家。而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有46家,其中上线联合存管系统的平台有24家,这些平台和银行或面临整改。

 

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对野马财经说,其旗下的91旺财采取的银行直接存管模式。这种模式有两套账户体系,一为平台在银行开设的存管账户,一为投资人在存管银行的个人账户。当投资者投资或充值时,页面将自动从平台跳转至银行存管页面,实现平台资金与投资人资金的隔离。该方式下,由于用户的资金从一开始就不在平台体系内运转,有效避免了平台随意挪用资金。

 

捷越联合创始人兼首席风控官王晓婷表示,目前捷越联合跟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签的是联合存管模式。选择这种模式,是由于前期跟银行接洽的时候,银行给出的建议。“毕竟银行在这方面比较权威。”

 

不过,王晓婷同时表示,待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正式出台确定银行直管后,捷越联合和银行会根据文件的要求,对模式做出调整,符合规定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没有判第三方支付死刑,《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指出不能利用第三方支付作为支付通道,未来第三方支付可能会以纯支付通道的形式出现在行业中。

 

神仙有财创始人、CEO惠轶认为,确定何种存管模式存在利益博弈。对于网贷平台来说,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区别不大,但是对于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说却是一块不小的利益。

 

 

 

尽管有以上一系列争议,但不少行业专家表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银行资金存管依然是网贷平台合规性重要标准。

 

投融家CEO胡德华对野马财经说,银行资金存管可以隔离用户资金与平台资金,避免平台自设资金池、挪用用户资金的风险,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对于投资者是好事,对于倒逼平台规范运营也是好事,对于整个网贷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更是好事。

 

然而,行业的好事不等于单个平台的好事儿。正如马俊湖所称,“目前是千军万马只过独木桥的态势。”谁能过这道槛儿,谁又会排除门外,还有待真枪实弹的最后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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